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妇女节 | 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妇女权益保护,广东司法行政在行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要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广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展开保护妇女权益相关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系列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

  广州

  保障“外嫁女”集体社员权益 从化法援在行动

  nEO_IMG_p1-妇女节 _ 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妇女权益保护,广东司法行政在行动 .jpg

  今年初,受援人黄某家属来到从化区法律援助处,送上“义正辞严锄强扶弱 剑胆琴心济困扶危 ”的锦旗,表达对从化区法律援助处由衷的谢意。

  事情追溯到2019年,因地铁建设,政府在该经济合作社有拆迁项目。但经济合作社以黄某属于分配方案中的外嫁女为由,拒绝分配农保费补偿款。黄某亲属认为,黄某户口属该经济社,但经济社以其系“外嫁女”为由拒绝分配集体拆迁补偿款,于法于理都没有依据。

  百般无奈之下,黄某亲属走进了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帮助。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对此高度重视,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撰写诉状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理意见,责令重新作出处理。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黄某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

  汕头

  三八妇女节前夕,汕头市法律援助处收到受援人李女士寄来的“维护公平 捍卫正义”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汕头市法律援助处的感谢之意。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nEO_IMG_p2-妇女节 _ 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妇女权益保护,广东司法行政在行动 .jpg

  去年1月,李女士的女儿曾某在骑自行车前往单位上班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因与曾某所在单位在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上产生纠纷,李女士无奈之下向汕头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处立即向李女士开通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指派办理劳动纠纷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该案。

  律师多方调查了解到,曾某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该宗事故中应负次要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曾某所受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曾某所在单位应依法向李女士支付工伤赔偿金。

  但公司迟迟未能支付赔偿,了解情况后,律师及时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沟通。最终,该案通过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李女士获得赢得赔偿。

  云浮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云浮市石都公证处用实际行动为困难妇女分忧解难,用最真切的行为践行“不忘初心为人民服务”的初衷。

  3月3日,黄女士步履蹒跚地来到市石都公证处申请办理银行存款继承公证。公证员了解到黄女士丈夫不久前因患重大疾病过世,目前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和两位老人。因其属于重度残疾的低保户,急需提取丈夫生前银行存款以维系家庭。

  市石都公证处立即为黄女士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受理该申请,根据《公证法》《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石都公证处为黄女士减免了全部公证费。

  事后,黄女士对市石都公证处暖心、耐心的公证法律服务深表感谢,公证员的行动似及时春雨,滋润心田。

  河源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3月2日上午,河源市围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题,开展“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咨询暨巾帼志愿义诊活动。

  nEO_IMG_p3-妇女节 _ 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妇女权益保护,广东司法行政在行动 .jpg

  nEO_IMG_p4-妇女节 _ 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妇女权益保护,广东司法行政在行动 .jpg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零距离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健康、禁毒、创业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同时,还为广大群众进行义诊,并宣传讲解防艾、“两癌”免费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政策和知识。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237407.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