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广东省司法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邮编:510405,电话:020-863597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着力推进“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司法行政部门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我厅乃至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厅确定并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1739件,公布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广东省司法厅部门决算报告等。此外,厅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信息及新闻信息4767条,“广东省司法厅”政务微博发布政务微博1276条,“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2482篇。制作并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许可14040件,行政处罚73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18件,其中自然人113件,商业企业2件,法律服务机构3件。我厅对上述11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予以公开40件,部分公开6件,属于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2件,属于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4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4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5件,其他答复处理3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厅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机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岗位工作人员,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工作责任得到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条例》,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我厅制定出台的政策都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双公示”要求,认真开展“双公示”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及时对“双公示”目录事项进行动态梳理,在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和微信公众号“信用信息”专栏,及时更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切实推进司法行政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门户网站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将厅网站整合迁移到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发挥好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着力拓展升级优化广东法律服务网,扩展信息公开新渠道。全新发布广东法律服务网,面向群众提供16类172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语音平台、网络平台、五级实体平台服务;广东法律服务网覆盖全省3000万“粤TV”等有线电视用户;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广东法律服务网语音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台、12345、12355等热线的联动。三是利用新闻媒体,积极搭建公开平台。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让新闻媒体及时了解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有重点有步骤推进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注重加强正面宣传,坚持内容为王,善于发掘利用司法行政领域新闻“富矿”,主动设置宣传议题,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已在各主流媒体刊发新闻稿件374批次。四是做好优化政务服务网,突出便民务实高效。大力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获省政府纳入“数字政府”改革4家试点单位之一,12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46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其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在线申办,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据中心、基础IT设施和45个信息系统实现全面交管,5个信息系统完成迁移“上云”,22类业务数据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共享,切实推进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章立制,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修订完善并印发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办法、保密审查办法等7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工作制度体系。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司法行政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支持,强化监督、评估,制定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等具有重要意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单位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指标,和每个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也息息相关,但是目前不少单位在重视程度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强化重视程度。各业务处室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新时代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包括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由我厅组织业务处室及市县两级的政务公开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增强岗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服务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gov_gk/tzgg/content/post_3184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