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普法学法 >正文

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论证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时光辉同志指示要求,1月2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召开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论证会,研究谋划在新征程中更高水平推进法治毕节建设,为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委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张涛主持会议,毕节市委依法治市办主要负责同志、省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省委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李兵同志就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作起草说明。毕节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王治军同志汇报了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具体落实措施和有关工作情况,与会单位就开展好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工作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毕节试验区要努力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为毕节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寄予了高度期望。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法治毕节”创建取得显著成效,破解了一批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为在新的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放在重要位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造条件,继续加大帮扶力度。毕节市要真正把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抓在手上,在示范引领上下功夫,深挖潜力、不断创新,站在全局高度,全面谋划好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体现出毕节元素、毕节特色,在法治贵州建设中真正做示范、作表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对“关键少数”考核力度,抓实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快速健康发展,为毕节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fzdy/202101/t20210123_66330674.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