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弥勒市
近年来,弥勒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多举措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服务窗口,前来办事的市民络绎不绝。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夯实“一站式”底座,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中,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新登记经营主体有17641户,“个转企”796户。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截至目前,共为企业和群众“集中办”审批服务事项1106622件,“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办件8864件,“跨省通办”受办理25743件,“就近办”153018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办件105091件,容缺受理70339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办理办成1件,帮办代办57件。
弥勒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设置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林草、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9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14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编制完善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综合查一次”制度,让执法监管更加包容、更有“温度”。通过采取减轻处罚、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办理违法案件800余件,加大普法宣传,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为民能力。
不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评估、备案、公开、清理等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34家政府部门、15个乡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有149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100%全覆盖。
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积极加强与法院和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代理律师做好庭审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截至目前,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现有各级调解组织182个,调解员2113名,共调解矛盾纠纷2277件,调解成功2251件,成功率达98%。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fzdyydc/38778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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