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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兄弟建房起纠纷 联合调解促和谐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同宗族人四弟兄,平地建房误占地。联合调解化纠纷,弟兄叔侄笑言和。2024年1月31日,雨碌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合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和新房村两委成功调解一起因宅基地占用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新年伊始,据戴某甲反映称,自家兄弟在没有和自己商量的情况下就私自在自家的自留地上面建起房子,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雨碌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就联合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和新房村两委组成调解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向村委会干部和村中知情的老人了解情况的方式展开调查。

  经过前期的调查了解,得知:争议的自留地属于一大家人之前分家提留的自留地,后期因为家庭生活琐事,而引发一系列误会,最终产生纠纷。为了圆满解决该纠纷,调解工作组提前拟定调解方案,并于2024年1月31日上午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态度一度坚决,互不让步,调解陷入僵局。为了打破僵局,调解工作组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针对戴某甲、乙、丙、丁,工作人员从弟兄和睦相处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其互谅互让,摒弃前嫌,适当做出让步;另一方面着重从法律政策方面进行宣传解读,耐心劝解疏导当事人要明法析理,做事应当依法依规,合情合理才能站得住脚。

  最后,当事人均做出让步,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由建房占用宅基地一方自愿弥补对方6000元,并当场向对方认错,承诺今后不再因此事而再引发其他任何纠纷。至此,该起宅基地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本纠纷涉及的事情虽小,却是较为常见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弟兄间的和睦相处,还会留下矛盾隐患。调解员在处理类似纠纷案件时,应坚持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化解矛盾,消除积怨,实现纠纷的妥善解决。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jcgzzhxx/38723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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