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网信办 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关于举办贵州省“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公益广告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网信办、司法局、法宣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监狱局、省戒毒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中宣发〔2020〕12号)和《省委依法治省办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法办发〔2020〕14号)部署要求,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决定开展贵州省“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公益广告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面向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征集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委网信办 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
承办单位:多彩贵州网
三、活动时间
活动从2020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8月下旬至10月中旬为作品征集阶段。
第二阶段:2020年11月为作品初评、定评阶段。
第三阶段:2020年12月为宣传展播阶段。
四、作品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内容形式
主要围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一主题,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实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国首部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宣传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围绕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新旧法条对比,宣传民法典中具有时代特点和反映人民意愿的新规定。具体形式分成两类:
1.公益广告类: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及深远影响,体现民法典在守护美好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意义等。
2.微视频类:重点围绕民法典颁布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及学习民法典的心得体会,展现集体、个人与民法典的精彩故事等。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民法典的解读,能够深入浅出,拆解专业术语,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内容要紧扣宣传民法典这一主题,始终围绕民法典进行叙述,不能偏离民法典内容,重点突出民法典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民法典故事。要紧密联系各行各业的职责任务,从实施民法典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叙述,结构完整,逻辑清晰。引用民法典、解释民法典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
2.作品必须为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微视频类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频画质要求最低为1920×1080(全高清作品)。微视频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出现作者署名外,作品主体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若是某系统内的参赛作品投稿,作品片头不要署系统比赛名称。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五、活动组织
(一)各市(州)党委网信办、司法局、法宣办负责组织本市(州)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地法宣办负责,将征集推荐作品统一报省法宣办。每个市(州)推荐作品不少于5部。
(二)省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推荐,每个部门推荐作品不少于2部,省监狱、戒毒系统推荐作品不少于2部。
(三)各地各部门推荐报送作品可采用在线上传和邮寄报送两种方式。所提交作品大小在2G以内的微视频,可以发送到活动报送邮箱:guizhoupufa2020@163.com;大于2G的微视频作品可以上传至百度云盘,并将链接地址发送到活动报送邮箱。报送作品请注明“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报送单位”字样。
(四)“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新媒体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观看展播作品,并参加投票等活动。
六、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30名,根据各市(州)司法局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评选方式分为初评、专家评选和组织领导小组终评。征集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作品,将提交给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专家评选后提交组织领导小组最终定评。
七、宣传展播
2020年12月初举办宣传展播仪式展示部分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网、新浪、腾讯、多彩贵州网、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中央和省级主流新媒体平台宣传展播,并向全国普法办推荐参加全国相应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此次开展贵州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公益广告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贵州省学习宣传民法典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组织开展好此次微视频创作征集工作,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全省形成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学习宣传民法典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门的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情况纳入“七五”普法终期检查的重点督查内容。
(三)认真实施。各地各行业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普及宣传民法典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请各地各部门于9月2日前报送活动联络人登记表,于10月12日前将参赛作品、推荐表和版权承诺书(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贵州省司法厅官网“公告公示”栏下载)报送至指定邮箱。联系方式:陈俏丽,0851—85831218(兼传真),15718516732;林诗益18786683871。
附件:1.活动联络人登记表
2.参赛作品推荐表
3.参赛作品版权承诺书
中共贵州省委网信办 贵州省司法厅
贵州省法宣办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活动联络人登记表.xlsx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pfyfzl/202009/t20200902_62848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