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智慧生活 >正文

一笔分期支付的执行款 ——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感谢你们的高效执法,辛苦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曾某向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赠送一面印有“高效执法 一心为民”字样的感谢锦旗,对执行员连连致谢。

  曾某系某交通事故案件申请执行人。2022年11月,曾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康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康某二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康某驾驶车辆逃逸,曾某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2022年12月,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康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惠安法院依法判决,康某应当赔偿曾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1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康某并未履行义务,对曾某的催讨置之不理。无奈下,曾某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惠安法院执行员及时向康某发出执行通知,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冻结康某的银行账户。

  得知账户被冻结后,康某赶忙联系执行员,情绪激动地表示其无力支付过高的赔偿数额。执行员经调查发现,康某已74岁高龄,尽管其银行账户有部分款项可供执行,但若直接强制扣划,不仅会加重双方的矛盾,也会对康某的生活造成影响。

  如何转变执行方式,更好地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执行员通过多方途径,联系康某家属,耐心向其家属阐明案件的执行情况,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其家属表明,如果一次性还款确有困难,也可提供合理的还款方案,执行员将居中调解。

  为尽力促成案件成功调解,执行员反复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经多方商讨,终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家属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履行相应款项。

  3月21日,被执行人家属按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执行款。至此,这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执行案件圆满了结。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76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