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分期支付的执行款 ——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感谢你们的高效执法,辛苦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曾某向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赠送一面印有“高效执法 一心为民”字样的感谢锦旗,对执行员连连致谢。
曾某系某交通事故案件申请执行人。2022年11月,曾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康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康某二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康某驾驶车辆逃逸,曾某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2022年12月,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康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惠安法院依法判决,康某应当赔偿曾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1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康某并未履行义务,对曾某的催讨置之不理。无奈下,曾某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惠安法院执行员及时向康某发出执行通知,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冻结康某的银行账户。
得知账户被冻结后,康某赶忙联系执行员,情绪激动地表示其无力支付过高的赔偿数额。执行员经调查发现,康某已74岁高龄,尽管其银行账户有部分款项可供执行,但若直接强制扣划,不仅会加重双方的矛盾,也会对康某的生活造成影响。
如何转变执行方式,更好地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执行员通过多方途径,联系康某家属,耐心向其家属阐明案件的执行情况,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其家属表明,如果一次性还款确有困难,也可提供合理的还款方案,执行员将居中调解。
为尽力促成案件成功调解,执行员反复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经多方商讨,终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家属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履行相应款项。
3月21日,被执行人家属按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执行款。至此,这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执行案件圆满了结。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76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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