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道路受阻引发纠纷,惠安法院能动司法 案结事了
“接地气能动司法 促和谐案结事了”“公正调解化纷争 无私奉献暖人心”,3月29日,一起因祭祖道路受阻而引发的纠纷原告主动向惠安法院申请撤诉,双方当事人分别向法院送来了印有前述字样的锦旗以示感谢。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清明节临近,陈某甲等三人筹划今年清明祭祖事宜,却发现清明祭祖扫墓的必经道路被陈某乙所占,且陈某乙于其祖坟附近搭盖临时建筑并堆砌有木材等杂物,遂要求陈某乙排除妨害——清理杂物并让出道路。
然而,陈某乙则认为,其有权使用所占土地,且因陈某甲的扫墓行为可能破坏其菜园,纸钱洒落等行为亦可能影响其自家土地的使用,故用铁皮将其有权使用的土地进行围筑保护。
双方因此产生激烈的争执,互不相让,矛盾逐渐升级。
“您给评评理,他把我们祖坟附近的唯一道路都用铁皮围起来了,马上清明节要到了,我们这一大家族要怎么进行扫墓?”近日,陈某甲等三人向惠安法院台商法庭递交了起诉材料。
有别于一般的相邻纠纷,“坟墓”作为逝者的栖身之所,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也是清明祭祖当事人的精神寄托,在数千年的祭祀文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本案涉及清明祭扫通道,对案件当事人具有特殊的意义。为及时息诉止争,惠安法院干警迅速响应,主动联系当地人民调解员、律师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解。
在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诉求,深入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后,法院干警向双方当事人进一步释法明理,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同时,辖区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则发挥其专业优势,通过细致入微的沟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逐步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难处,并拟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在法院干警、人民调解员及律师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和解协议,占道方表示将尊重对方的祭祖习俗,让出通行道路;而扫墓方也承诺在扫墓过程中注意环境卫生,避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最终,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此次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为清明期间安宁的氛围奠定了和谐的基调。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8881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