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建立妇联干部全域参审未成年人案件机制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推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与漳州市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在全省率先建立妇联干部全域参审机制,推动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在漳州市全域覆盖。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邀请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能发挥妇联干部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群众基础扎实、沟通能力强的优势,使法理与情理相济,实现法院与妇联、公安、司法等部门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互补,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漳州中院少年庭庭长郭钰表示,该机制旨在发挥妇联干部的群团工作优势,打造一支未成年人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扎实、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实行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参审模式,保障未成年人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家单位就《关于在全市建立妇联干部全域参审机制 推进未成年人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协作协议》进行会签,明确职责分工、任用程序、参审范围等,推进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全域化,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5/id/730456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