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协同保护,让“金丸子”香满园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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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枇杷素来以风味香浓、外观鲜艳、果面富有绒毛而著称。2007年,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云霄枇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素有“金丸子”的美誉。
针对近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外地枇杷冒充云霄枇杷存在假冒侵权的行为,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云霄法院地理标志保护巡回法庭联合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行来到云霄县和平乡棪树村,对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巡回法庭与县市监局一行来到网红主播吴素华的枇杷园,与正在直播的“枇杷姐姐”进行现场交流,实地了解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如何宣传枇杷的外观、口感、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督促主播严把枇杷质量关,促进直播带货规范化发展,保障消费投诉“绿色通道”。
巡回法庭法官与县市监局工作人员一行还到云霄县棪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查看枇杷膏、枇杷花茶等产品商标标识情况,指导网络直播如何规范使用枇杷产品的商标标识,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下一步,云霄法院将持续发挥地标保护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上的重要司法作用,依托县多元解纷平台及县人民法院诉非联动中心,探索建立地标产品协同保护工作大格局,加强与县市监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行业协会的联动联络,制定考评奖励机制,签订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充分调动“行业公亲”调解员积极性,通过召开联席会、交流会、典型案例发布会等方式,壮大地标产品保护队伍,加强地标产品在商标权、外观设计、核心技术等方面的联合保护,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1936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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