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源治理模式 破解执行难题堵点
访谈对象: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院长 吴杏良
执行周刊:福鼎法院在创新执源治理模式上,取得了哪些成效?
吴杏良:近年来,福鼎法院积极探索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模式,把握诉执对接、优化机制、拓展功能三个维度,着力在“防控前置、程序链接、重点分类”三个方面上精准发力,实现执行案件数量持续下降。一是坚持推进财产保全、执行通知、执行和解“三项前置”,发挥提前介入作用,做好判后跟踪,全面加强立审执协同配合。二是紧盯执前督促、执转破、自动履行正向激励“三个程序”,突出“一次性解决”目标,树立诚信社会导向,为自觉主动履行打基础。三是抓住涉党政机关、群体性欠薪、行政非诉“三类案件”,通过有效过滤案源,减少案件存量。2021年,福鼎法院首次实现执行案件负增长,同比下降4.9%,2023年以来,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9.93%,有效遏制了执行案件增长的趋势。
执行周刊:请介绍一下福鼎法院在优解执行难题过程中的有益尝试和探索?
吴杏良:近年来,福鼎法院坚持老题新做,难题敢做,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解法”,主要从以下方面破题、解题:一是推行金融案件财产保全前置。推出金融案件“财产保全+保函”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尽早申请对被告相关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者冻结,实现以保促和,以保促执的效果。仅2022年,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金融案件较上年度减少44.43%,案源执源治理效果明显。二是完善执前督促程序。优化执前工作团队,设置2个执行调解员岗位,发挥“执前督促+教育引导”“执前督促+执前和解”“执前督促+预强制执行”等机制作用,实现执前督促功能在“保调立审执”全链条贯通,促进被申请人履行义务。三是加快群体性欠薪案件“调确速执”。开辟“护薪绿色通道”,注重欠薪典型案例运用,以“一案执行推动数案自动履行”为目标,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督促履行”工作模式,促成执前和解129件。
执行周刊:福鼎法院在进一步探索执源治理“优解”路径上,有哪些规划?
吴杏良:下一步,福鼎法院将坚持把“有利于执行”的理念贯穿执行办案全过程,以“根治”为目标,继续完善执源治理模式,深化执源治理工作成效。要通过以下方面推动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坚持诉源执源同步治理,以“一个纠纷一次性化解”为目标,不断完善“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执行程序前,实现从诉讼源头减少首执案件的产生。二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市域治理中心建设,加强与联动单位的协同合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基层自治组织共同督促履行,不断壮大执源治理“朋友圈”,激发“网格化”治理活力效力,全力抓好执行中端疏解,减少相关案件“回流”。三是发挥自动履行正向激励的乘数效应,采取适当减免案件受理费、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屏蔽案件相关数据信息等正向激励措施,提升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积极性。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0/id/75728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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