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2021-2022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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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法【政】明传〔2023〕21号)精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依照推荐名额、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
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省法院筛选、考察,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7个)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竟成人民法庭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五陂人民法庭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5名)
胡 强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赵滨滨湖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四级法官助理
雷珑婕(女)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一级法官
郑 彬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二级法官助理
吴水松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30日,对拟表彰的候选对象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和地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教育管理处:0791-86366886;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凤凰中大道1988号,邮箱:jxgy806@163.com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88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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