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参评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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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依照推荐范围、推荐条件和工作要求,现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周淑琴工作室”
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张小秀(女)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长堎人民法庭(少年法庭)副庭长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29日,对拟表彰的候选对象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和地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教育管理处:0791-86366886;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凤凰中大道1988号,邮箱:jxgy806@163.com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3/06/id/73522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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