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高院机关院内行政管理事务。
(二)负责高院机关环境卫生、绿化工作、道路修整等物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高院机关楼房、水电、燃气的使用、维修、登记工作。
(四)负责高院机关干警食堂运行管理工作。
(五)协调办理高院机关小孩入托、上学工作。
(六)负责高院机关审判法庭管理工作。
(七)负责高院机关日常办公用品购买、发放管理工作。
(八)负责高院机关印刷厂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年度单位预算单独编制,收支独立核算,内设综合科、膳食科、行政科、业务科等4个机构。
第二部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00.36万元,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1.6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总预算300.36万元,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1.6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新增1名退休人员,相应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压减部分经费支出。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总预算30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3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1.65%;项目支出0元。基本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新增1名退休人员,相应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压减部分经费支出。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4公共安全支出21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78%,同比减少4.86万元,下降2.20%;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28%,同比增加0.94万元,增长1.88%;
3.210卫生健康支出1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2%,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3.07%;
4.221住房保障支出2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2%,同比减少0.68万元,下降3.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300.36万元,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1.6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41.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24%,同比减少3.57万元,下降1.45%。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16%。同比减少3.39万元,下降6.92%。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同增加1.91万元,增加16.07%。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的项目支出和自治区高院机关本级合并使用,不单独安排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0.36万元,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1.65%。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5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新增1名退休人员,相应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压减部分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300.36万元,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1.65%。其中,基本支出30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4年单位预算无上年结余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新增1名退休人员,相应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压减部分经费支出。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204公共安全支出215.61万元。
2040503机关服务(法院)215.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后勤服务支出。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1万元。其中: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费用。
(三)210卫生健康支出13.9万元,其中:
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21.95万元。
2110201住房公积金21.9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36万元,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1.6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新增1名退休人员,相应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压减部分经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25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44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元,比2023年减少0.44万元,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压减2023年“三公两费”支出及进一步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23〕130号)要求,压减2024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0.36万元,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1.65%。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新增1名退休人员,相应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压减部分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不单独核算,纳入自治区高院机关本级管理和合并做账。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没有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无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2/id/78114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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