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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法院: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初秋时节,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天空碧蓝,山峦翠绿,稻田金黄,风景如画。9月8日,跨越一座溪流潺潺的小桥,沿着乡村的玉米地一路向南,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陵人民法庭庭长孙锡铭一行来到了榆树乡村民孙某家。

  ▲9月8日,孙锡铭一行驱车前往榆树乡某村。

  7年前,孙某先后向原告高某借了价值1.6万余元的煤炭及现金2千元用于养鸡,没想投资失败,无力偿还。高某数次讨要未果。孙某家中仅有的一处废弃鸡舍,也被抵给了另一个债权人邵某。

  按照事先约定,孙锡铭和当地司法所的同志当天要共同对孙某涉借款纠纷案开展诉前调解。

  ▲孙锡铭在被告孙某家中、鸡舍现场查看,了解情况。

  了解到孙某目前的经济状况,一次性偿还确有难度,经过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初步调解方案。

  从孙某家出来,孙锡铭来到了清永陵文物古迹景区。

  作为旅游特色法庭的永陵法庭,6年前便创新建立了驻景区联络员制度,实现法庭与辖区景区无缝链接,通过定期走访交流,以便于及时调处旅游纠纷、提供法律服务、预防风险隐患。

  ▲孙锡铭为永陵法庭驻景区联络员。

  “驻景区联络员制度是我们主动参与诉源治理的一项具体举措,现在看也颇有成效。两家景区已五年内无讼,一家景区三年内无讼。”孙锡铭很是欣慰。

  ▲孙锡铭来到清永陵日常走访,与一位老人交谈。

  与景区工作人员简要交流之后,一位老大爷热情地跟孙锡铭打招呼。这位老人曾因借钱要不回来,得到了法庭的帮助。

  结束工作,孙锡铭准备返程了。阳光透过车窗,映照在他黝黑的脸上,常年奔忙于田间地头,80后的他,白发渐生。

  和谐乡村美如画,这便是基层法治工作者的追求与梦想。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0/id/75601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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