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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法院:调解一起三年无解的“过道”纷争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6日一大早,张小松与书记员一起从法庭出发,前往南甸镇开展诉前调解。

  翠屏环抱,秋风微凉。

  9月6日一大早,本溪县人民法院田师付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张小松和书记员裴晓艳就从法庭出发了,驱车去南甸镇某村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张小松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同志一同来到争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向当事人家属了解情况。

  原来,年近七旬的村民刘某与汪某是几十年的老邻居。2020年,刘某因自家院墙有倾斜,将靠近汪某家过道的院墙扒倒重新砌筑。汪某认为刘某新砌的院墙占用了自己门前的过道,双方发生争执并因此结仇。近三年来,两家因界墙之争多次到派出所报警,矛盾不断升级,始终无法调和。

  针对派出所发来的情况反馈,法庭决定共同启动矛盾纠纷化解联调机制,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一起商讨解决办法。

  ▲三方工作人员共同商讨调解思路。

  调解前,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联调人员和当事人女儿一起来到双方争议“起源地”——围墙处,实地勘察并了解矛盾纠纷的起因和过程,进一步明确了调解思路,随后组织双方来到村委会开展现场调解。

  

  ▲联调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子女在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

  刚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联调人员将调解重点放在做通两家子女的思想工作上,从争议焦点、相关法规、调解建议等方面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放下积怨,从此和睦相处。

  

  ▲张小松叮嘱腿脚不便的汪某开电动车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调解结束后,看到腿脚不便的汪某坐上自己的电动车,张小松又关切地走上前去,叮嘱其减速慢行,注意安全,并再次与汪某强调,今后不要因小事导致争端再起,伤了邻里和气。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0/id/75600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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