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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法院:“枫桥式工作法”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和邻居因地界纠纷已经十年恩怨了,没想到这次汉江法庭来现场半天时间就化解了。”近日,洋县法院汉江法庭联合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土管所和当地村委会重新丈量一块争议土地,立下界石,彻底化解了黄安镇张某与梁某的相邻权纠纷,当事人赞不绝口。

  这是洋县法院以“枫桥式工作法”打响诉源治理品牌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洋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总结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做保障的多元联动就地化解纠纷的诉源治理新模式——“枫桥式工作法”,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源头活水”。

  洋县法院汉江法庭也被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新诉前特邀调解工作机制。为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的要求,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司法服务,洋县法院于2022年2月招募特邀调解员12名,创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制定《特邀调解员工作纪律规范》《特邀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以来,该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案件1100件,调解成功831件,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带来了便利。

  建立就地联动治诉、多元共享工作机制。为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洋县法院加大与县综治中心的配合,建立县、乡、村联动调解、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金融、交通事故等行业调解组织,将多发领域的纠纷止于诉前,同时全院70名法官干警在居住小区“入网联户”,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在各乡镇建立“法官联系点”和“一村一政法干警”制度,定期开展“送法下乡”、小纠纷“法治体检”153场次,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246起。

  用好“三大平台”,数据赋能线上诉源治理。工作中,洋县法院充分借助和发挥“互联网+”等信息优势,搭建线上诉源治理平台,全面应用陕西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大平台,建立“互联网+诉讼服务”的新模式。在律师、调解员、乡贤人士、街坊邻居等参与下,目前107案因采取“云调解”“网上办”彻底得到化解。

  另外,洋县法院坚持“四下基层”,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比如,干警带着案件下村入户宣传党的政策,开展大调研,接待信访群众,现场办案、巡回审理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有效延伸司法审判职能,达到审理一案,减少一片的效果。

  “洋县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就地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走好司法群众路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洋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胜说。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525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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