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举办全市行政执法暨行政复议培训班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3月19日,甘肃省庆阳市政府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暨行政复议培训班。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去年以来,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就行政复议应诉问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安排,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采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局务会议学法、法治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法治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县区、各部门要以这次培训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全覆盖。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促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方式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不断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推行办案质量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敢于“刀刃向内”,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层级监督。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一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各县区及部门领导要尽可能出庭应诉。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各县区、各部门要以这次执法培训为契机,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法定执法程序掌握、执法文书填制与运用等执法能力和法制审核人员合法性审核水平。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机关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要定期进行新颁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
培训班上分别以《贯彻新行政处罚法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有关问题》为题进行了专题讲座,紧紧围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要求,讲解了为什么要修订行政处罚法、新行政处罚法的主要变化、行政处罚在执法中的地位、新行政诉讼法对执法影响、怎么样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等五个方面内容,析理透彻务实管用。以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为主线,讲解了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复议审查过程中应把握的重点问题和应对方法,实际操作性强。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授课内容政治站位高,切合行政执法实际,有很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庆阳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