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 《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
(通讯员 火同庆)为规范全市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让农村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放心水。2020年,定西市政府将制定农村饮用水供水安全管理制度做为年度政府立法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原则,通过立法座谈、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
广泛考察调研 夯实立法基础
定西市政府立法项目确定后,定西市水务局与定西市司法局相关人员召开立法座谈会,成立起草小组,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定任务时限。2020年3月份,赴岷县、渭源和临洮等县开展立法调研,通过深入工程现场、走访基层水管单位和农户,了解工程运行管理现状、供水用水服务管理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比不同县区现有工程管理运行管理模式、充分征求水管员和用水户意见,完成《办法(起草稿)》。7月份,前往平凉市庄浪县、天水市张家川县考察调研,学习水资源保护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城乡饮水统筹、水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为全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的出台汲取了有益可供参考的经验和办法。
深入座谈论证 落实立法程序
《办法》完成起草后,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5月份,在市政府和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发函向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书面征求意见。多次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工程运行单位、供水单位和用水农户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立法“务实”“管用”,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份,组织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听取各相关职能部门、水管站和用水农户代表各方面意见建议,梳理意见20条。10月份,起草组召开立法现场办公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细化修改,确保条文内容既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又结合全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工作实际。
严格审查备案 确保立法质量
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要求,市司法局10月份对《办法》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11条审查意见。经讨论修改后,通过智能立法辅助平台等软件,对51条内容进行了逐条检索,对检索出的3项内容,重新进行修改,确保与上位法不抵触、不重复。经市长办公会讨论修改,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衔接市政府办及时报请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备案。近日,司法部已反馈予以备案登记。
《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共9章51条,重点从管理责任、工程管理、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供水管理、水费征收管理、工程维修养护和法律责任等七个方面,对全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办法》出台后,将从制度层面上有效促进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靠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提升协作管护能力,提高管水用水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为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打下坚实基础。(定西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