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人民调解“小组织”助力社会“大和谐”
“拜托了,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们啊,不然真不知道怎么办了”。2021年2月21日,甘肃省敦煌市莫高镇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了王某某和和何某某的调解请求。
原来,2020年5月份王某某与何某某在莫高镇村民马某某的雇佣下,在莫高镇某村三组为吴某某修建房屋,完工后,二人多次马某某讨要工钱,但马某某只是先给二人一些生活费,剩余1.15万元工资久未支付,大家都很着急,于是便来到了敦煌市莫高镇某村调委会求助。调委会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排人民调解员进行调查了解,本着避免矛盾扩大的原则,深入调查,通过电话、上门等多种方法反复做工作,理清双方的矛盾焦点,对症下药,最终马某某同意在2021年3月20日之前将王某某、何某某剩余的劳务工资1.15万付清。一场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纠纷完美解决,双方握手言和,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像这样发挥着“大作用”的调解“小组织”,在敦煌市共有65个,基层的调解员们每天都奔波在大街小巷,忙活着这些旁人眼里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在他们眼里,这些可都是“天大的事”,一件都不能疏忽,“小心结”解不开,会结成“大疙瘩”“小矛盾”处理不好,会演变成“大纠纷”。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这一直是敦煌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秉承的工作理念。
近年来,敦煌市严格人民调解员选任条件,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成立镇调解委员会9家,村(社区)调解委员会65家,村(社区)调解小组464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8家,个人调解工作室11家。同时,结合实际切实发挥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的积极作用,在村(居)民小组、小区、楼宇(院落)等建立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帮助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发现矛盾纠纷线索隐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经济社会生活等全领域覆盖,为群众提供了更专业、更精细的调解服务,为平安敦煌、法治敦煌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敦煌市将会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聚焦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强化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调委会“小组织”的“稳压器”“安全阀”作用,为全市社会“大和谐”筑牢“第一道防线”。(敦煌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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