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甘肃省司法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省司法厅162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3-22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SSFT2021-001
项目名称:《甘肃省司法厅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需求:
1. 为省司法厅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 为省司法厅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3. 为涉及省司法厅的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4. 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省司法厅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5. 为省司法厅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 办理省司法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意向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所在兰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在兰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该内容以注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书面证明文件和注册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关于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书面证明文件为准)。
(三)对服务团队人数的相关要求:意向律师事务所必须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团队由3-5名执业律师组成,须指派1名执业律师作为服务团队负责人,至少2名执业律师作为服务团队成员提供服务。
(四)对服务团队经验的相关要求: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具有5年以上政府部门或2年以其他部门法律服务执业经验,且现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5年以上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执业经验。
(五)拟指派服务团队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六)对于更换服务团队成员的相关要求:团队负责人和团队其他成员需要更换时,意向律师事务所需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采购人认为所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意向律师事务所限期更换。如意向律师事务所不予更换,采购人可解除采购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3-17至2021-3-19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三个工作日)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统办一号楼1626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3-22 14:30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统办一号楼(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五、采购会议
时间:2021-3-22 14:30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统办一号楼(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益
电话:0931-8803903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