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安排部署清明祭扫工作 全面推动生态祭扫文明祭扫安全祭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关于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要求,3月22日,省民政厅结合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和群众祭扫习俗下发通知,就做好春分至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努力推动生态祭扫、文明祭扫、安全祭扫。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与地方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沟通对接,按照我省群众春分起逐步开始祭扫的习俗,充分研判春分清明节返乡祭扫人员情况,制定方案预案,及时发布信息。结合春季森林草原火灾高发,群众零散祭扫火灾隐患较大的实际,扎实做好引导、管控。殡葬服务机构全部提供现场祭扫,同时在人口集中区域设置临时祭扫点,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领导带班制度,阵地前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督查、排查。与地方公安、应急、林草、交通、城管、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出行、祭扫、消防安全。殡葬服务机构要结合自身承载能力,充分满足群众祭扫需求,并保障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村(居)委会要强化堡垒作用,在严防疫情输入同时,加大野外火源的管控。
通知强调,把握群众集中祭扫的有利时机,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平台,灵活运用新型媒体平台,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从速从简治丧、节地生态安葬、安全文明祭扫新风尚。在殡葬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宣传栏内张贴、发放《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悬挂宣传横幅,设置鲜花置换纸钱点位,引领群众安全文明祭扫。大力倡导网上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新模式,创新推广心愿墙、心愿树等寄托哀思新形式,积极构建“无烟陵园”。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103/t20210325_59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