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以“三重”为抓手 打通基层法治建设“神经末梢”
今年以来,滁州市对标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要求,在对基层法治建设、领导干部述法、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的基础上,以“三重”为抓手,出台《滁州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指引(2024-2026年)》,为法治建设提供科学有力的工作指导。
重目标导向。《指引》提出了“党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守法普法”“法治队伍建设”4个方面任务,相应设置19项二级指标,47项三级指标,涵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等基层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实现了法治建设内容的全覆盖。
重关键领域。明确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向上级党委进行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的时间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内容。巩固乡镇(街道)、园区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成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要求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50%,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到100%。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各项保障到位,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装备、内部管理等达到相关条线标准。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统筹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突出实效化、规范化、实体化,建设乡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强化基层执法人员力量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统筹建立乡镇(街道)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率和达标率达到100%。
重典型引领。《指引》定位为引领性指标,市县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对照《指引》,加强统筹指导,计划2024-2025年,每年选择1-2个工作全面、基础扎实或者单项工作突出的乡镇(街道)作为基层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培树对象,鼓励其在一级指标的4个领域中进行全面、自主探索,率先实现指引目标。在培树选育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聚焦实际问题和工作成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力争通过3年时间的持续推进,到2026年,基本实现全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规范运行,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品牌。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254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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