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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布尔津县:法治副校长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路媛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伴随春天的脚步,新的学期开始了,很高兴我再次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与同学们相聚……”3月1日至3月5日,新学期开学之际,新疆布尔津县29名法治副校长纷纷前往受聘学校,为学生们上好新学期开学第一课。

   

  “遇到校园霸凌应该找谁去?”布尔津县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吴建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意外伤害、性侵害、毒品侵害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进行法律知识解读和原因剖析,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同时告诫同学们必须警钟长鸣,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布尔津县冲乎尔镇孔吐汗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司法所干部热娅·木斯尔汗根据孩子们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点,针对“动物损害”“校园损害”,结合一些发生在学校周边、孩子们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为孩子们讲解了与学生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让学生们具体感受到《民法典》在我们受到侵害的时候,能保护我们什么。

   

  通过讲座,广大学生深受教育,纷纷表示“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课丰富多彩、生动有趣,进一步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通过讲座我明白了自己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懂得了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作为一名小学生,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神湖路小学六年级学生张丽扬说。

   

  法治副校长们还给学生送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书籍和宣传册2300余本(册),各学校还组织学生出一期“树立法治观念,营造和谐校园”黑板报,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性和主动性,传递着法治正能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近年来,布尔津县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让法律真正走进孩子身边。该县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还将组织召开法治副校长座谈会,探索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机制,强化学生权益保护、监督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103/5acad475a4744859acaf49bc68184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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