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 重要讲话一周年,也是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稳步推进建设一周年。省司法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重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目标,由一级政府集中管辖,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自7月起,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除承办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外,还集中办理向省政府各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省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责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此项改革工作得到司法部的全面肯定。
2019年,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740件(上期结转131件,本期受理 1609件),审结1535件,未结205件。已结案件中,其中驳回96件、维持789件、撤销207件、确认违法40件、变更9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295件(含调解、和解124件)、其他93件。
2019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742件(上期结转231件,本期发生3511件),至2019年12月31日收到法院一审裁判文书2833件,其中判决2039件、裁定792件、调解2件,法院未结909件。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中,驳回诉讼请求1033件、改变(包括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 805件、确认合法或有效45件、解除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1件、赔偿或者补偿89件、驳回赔偿请求66件。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103/t20210319_2947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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