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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0年,天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司法部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落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司法局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次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督查任务,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绩效考评指标并开展考核,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形成了“以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为切入点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重点理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关系”等经验,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严格落实一体化工作机制,协力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实践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司法局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办法》,进一步提高一体化、实体化运作水平。履行好执法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络员职能,积极发挥好在立法、司法协调小组中的职能作用。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印发《2020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2020年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高标准谋划全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召开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会,推动执法协调小组统筹推进的重点任务落实,启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提高政府立法质效,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

  科学制定《天津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20—2022年)》和《天津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完成10件地方性法规和4件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核工作,年度立法计划圆满完成。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制定《天津市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在我市三年立法规划中安排与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密切相关立法项目,为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制度依据。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严把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合作协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切实把好法律关口。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办理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126件。开展“放管服”和民法典等领域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扫清发展制度障碍。

  四、加大规范政府行为力度,提升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

  完成《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起草、审核工作,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公布、执行和调整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带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制定配套工作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以评差促规范。建设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促进数据汇聚共享、实现数据多维度分析,以市政府令形式出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导,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处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制定《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成立天津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积极参与全市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选派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员进驻矛调中心,全面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案件4万余件,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六、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积极落实“网上办、不见面”改革要求,全年共办理审批事项5680件,“网上办”实办率达到95%,切实降低申请人办事成本,减少疫情交叉感染风险。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承诺办理时限跨入全国先进行列。完成420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的法律审核,全面夯实区域建设和产业发展法治根基。组建市级公益法律服务骨干律师“百人团”,成立 16 个区级“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分队。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探索“互联网+公证”服务,简化仲裁立案程序,制定《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之以恒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加大法治培训力度,举办全市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培训班,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对市管干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市司法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解读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行政败诉典型案件,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重点人群普法宣传,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围绕12 • 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强化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推进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形成普法工作合力。高标准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推进“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完成。

  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建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凝聚公共法律服务合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发挥“12348”热线7×24小时全业务、全时空法律咨询作用。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积极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将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等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好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优先受理、极速办理,有力有效帮助农民工解决了“燃眉之急”。圆满完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任务。

  2020年,虽然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立法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没有完全到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功能有待进一步拓展。

  2021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照“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为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好路线图。二是树立科学立法理念,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大立法调研论证力度,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要求,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着力提高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质效,为依法科学决策把好法律关。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公正明文执法。持续推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制度。通过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导向性作用。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高效监督。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四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优质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承诺审批工作,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深化信用承诺审批。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充分发挥“12348”热线民营企业事项咨询转办工作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公证综合信息系统作用,拓宽“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五是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启动“八五”普法,紧抓“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深入推进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推进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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