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加大改革的力度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效度
改革是时代的最强音。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用改革开放这个关键一招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应对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前提下,全区政法机关要强化改革担当之勇、改革创新破难之法、增强改革务实之效,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改革决心、更大攻坚力度,切实为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强化改革新理念,指引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强化党在改革中的统一领导意识,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政法改革正确方向。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导向理念,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执法司法活动成效的最终标准。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改革目标理念,加大对改革经验做法的探索、发掘和推介力度,培育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总结推介一批成效明显、措施得力、具有广西特色的改革模式和亮点。强化公平正义的改革价值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改革新体系,构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开放格局。深化执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将各政法部门和各领域配合举措当作一个有机整体。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统筹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法治开放格局,健全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使得公众主动融入“共建”,实现社会管理由部门单一管理向社会共同治理现代化转变。
健全改革新机制,奠定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制度基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案件办理结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健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实行罪犯分类、监狱分级制度、社区矫正制度。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法治化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完善本地本部门维护稳定工作有关机制。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机制。健全完善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完善全方位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平陆运河政法护航模式、漓江司法保护模式、服务园区发展法治保障模式,助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和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
提升改革新素能,强化政法工作现代化的主体保障。大力提升政法队伍执法司法能力,推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稳步提升。着眼我区对外高水平开放合作工作大局,组织开展执法司法人员、仲裁员、律师同堂培训,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开辟政法改革创新的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司法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司法领域现代科技应用,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受理、办理、治理等数字化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推动形成大数据运用的协同共治现代化格局。
全区政法机关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所蕴含的改革思想、改革方法、改革要求,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在改革创新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45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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