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四川法治报 | “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揭牌一周年:司法保护“天府粮仓”交出亮眼答卷

时间:2019-11-13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芒种刚过,水稻进入分蘖盛期、长势喜人,“天府之国”成都平原的沃野上,孕育着丰收的希望。

  这是拔节的期盼,也是时代的使命。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强调,成都平原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美称,要严守耕地红线,保护好这片产粮宝地,把粮食生产抓紧抓牢,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眉山法院全力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提供司法保障。2023年6月6日,省高院、眉山中院、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在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共同设立“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以此为核心,眉山两级法院着力推动“法护粮仓 沃野天府”“1+5”司法保护实践,深耕乡村振兴“法治沃土”,守护“天府粮仓”,用“司法力量”助力满装“中国之粮”。

  

  

  集中管辖涉农案件

  实现专业化审理

  

  “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成立当天,“天府粮仓”司法助农服务站在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正式揭牌,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与眉山市东坡区法院签署合作共建“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框架协议,“天府粮仓”巡回办案点、涉农案件相对集中管辖专业法庭也同步启动……

  短短一年,“法护粮仓 沃野天府”“1+ 5”司法保护实践模式逐渐成型。“天府粮仓”司法助农服务站发挥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职能,并投放涉农案件咨询、评估、立案的智能交互系统,将智慧司法送到群众“家门口”。针对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涉农问题,“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发挥“院院”联合优势,推进建设涉农法治研究新高地。调整富牛法庭为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管辖眉山市东坡区范围内涉农民商事案件,建立涉农案件立审执机制,实现“三审合一”“裁判统一”。2023年,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共审结涉耕地、种业、农药、粮食买卖合同等案件166件,严惩故意毁坏、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倾倒废物等破坏土地资源犯罪2件,受理6起涉耕地行政诉讼案件,其中,2起涉及基本农田的案件均已恢复耕地原状。

  这是一个框架搭建到补充完善的过程。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邱继表示,“1+5”司法保护实践模式搭建以来,眉山市东坡区法院着眼工作实际,深耕框架内容,不断丰富司法守护“天府粮仓”的内涵。

  立足审判主责主业,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组建管辖眉山市东坡区范围内涉农民商事案件专业法庭的基础上,对涉农案件审判进行提档升级。今年4月,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抽调富牛法庭庭长为负责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一名年轻业务骨干作为合议庭,组成涉农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管辖眉山市东坡区范围内所有涉农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从启动专业法庭到配备强大力量组建专业审判团队,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涉农案件专业审判实现了从物理收拢到有机整合的转变,有利于统一涉农案件审理尺度和裁判标准,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总结积累更多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

  2024年,司法守护“天府粮仓”项目被眉山中院列为树优项目。“下一步,眉山市东坡区法院的目标是在眉山中院的指导下,探索实现对全市涉农案件集中管辖。”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晟表示,“集中管辖全市涉农案件,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有着天然优势,自2016年以来,东坡区法院集中了眉山市所有基层法院原管辖的行政案件。所以,目前我们已经将全市涉农行政案件纳入了涉农案件专业审判团队的管辖。沿着这个链条,把全市涉农案件集中于东坡区法院,以及眉山中院直接的管辖之下,更有利于法官对这些案件的整体把握,案件办理质效必将会有较大提升。”

  

  

  法治研究

  助力解决涉诉农民“十打九输”



  “我们(农民)老是打输官司,你们是不是人民法院哟?”因在涉农资民商事案件中常以农民败诉告终,老百姓对法院有了意见。

  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共建“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后,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联合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分析近五年审理的涉农资民商事案件,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发现一个规律:商户起诉农民几乎都打赢了官司,农民当被告“十打九输”,很少有抗辩成功的。

  为什么农民总当被告?以农药买卖纠纷为例,农药采购的链条一般是半年、三个月结一次账,农民购买农药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农药不好用,甚至导致水稻长势不佳、种子产量不高,总是选择“闷头吃亏”,既不会主动找商户理论,也不去向商户支付购买农药的费用。商户在期限内未收到钱款,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农民打官司为何总是输?法庭审判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商户起诉时能提供农民购买农药时签字的收据,而农民却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水稻或经济作物的长势不好甚至死亡是购买的农药造成的。在整个过程中,农民也不会去组织证据。法治意识不强,缺乏证据意识,是农民打官司总是输的主要原因。此外,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还发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农业主管部门等对农民耕种的跟踪管理存在缺失。

  对此,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主动出击,制作关于农资农产销售合同范本,发放给乡镇上每一家商户,引导其做买卖时与农户签订合同。公开审理涉农资民商事案件时,邀请部分商户、种粮大户参与旁听,规范买卖农资农产合同行为。同时,建议乡镇政府到村上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时收集相关情况,而后向农业主管部门报告申请调查。“这样一来,到法院诉讼环节时,农民不至于太被动。”富牛法庭庭长郑洋洋表示。

  “近几年的案例显示,农户以农用物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拒不支付货款或要求销售者赔偿,均以农民败诉告终。背后原因是什么?作为新时代的种粮人该怎么做?”日前,眉山中院、眉山市东坡区法院结合“‘典’进乡村 法护民企”宣传活动,以“司法保护天府粮仓”为主题,在永丰村举行了一场坝坝会。法官以拉家常式的方式,结合“非法占用耕地”、“使用禁用农药”、“农产品品牌维权”等涉农案例,为村民讲解了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树立品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分析了涉农资案件中农民经常打不赢官司的原因,并给出了建议。

  坝坝会结束后,村民开心地说:“今天法官又来和我们摆龙门阵,我们学到了不少知识,下次遇到打农药出现问题,也晓得该怎么做了。”


  建章立制

  更好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四川自古是重要粮仓,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上肩负着重要责任。

  在加快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进程中,眉山因地制宜实行粮经套种,除了粮食之外,套种川芎等经济价值很高的农作物,弥补农民亏损,同时,通过租借烘干仓、大型农用机械等增加收入,以保证耕种常态化运转。眉山两级法院由此预见,随着“天府粮仓”核心区建设向纵深推进,涉农案件不再局限于传统农业,还将出现农资租赁、商事纠纷、农村直播带货等案件类型,并已做好应对准备。

  “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成立一年来,眉山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跨部门协作,完善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司法助力、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联动格局,实现省、市、区三级法院司法联动响应,高位推动“党政+职能+行业”一体化司法助力粮食安全发展新模式,以“府院共建”守牢18亿亩耕地红线、粮食安全底线。

  在这个过程中,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坚持从案件出发,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多次会商,最终确定了涉农案件协调联动机制成员、职能,并结合眉山市东坡区实际制定履职标准,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例如,为进一步规范农资使用,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产业协会等召开防范违规使用药物风险专题会,推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此外,眉山法院还将加强涉农案件巡回审判,通过涉农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到土地流转、合同纠纷等案件属地或者属地法庭开庭,借助当地审判资源进行集中审理,达到“审理一次、宣传一片、教育一群”的效果。2023年,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共选取5件具有现实意义的涉农案件到案涉农田所在地及村委会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发挥规范引导作用,有效发挥巡回办案点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等职能。

  “李某在没有经过合法正规批准的情况下,将弃土堆放在农用地上,致使5亩多耕地丧失种植能力、18亩多林业用地需要修复方具备种植条件。最终,李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处相应的刑罚。”今年的世界环境日,眉山法院干警再次来到永丰村,结合案例向现场群众讲解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

  抬头看,天空广阔,高铁疾驰穿过绿色田野。不远处,“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标识静静矗立。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479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