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鉴明得失 以案释法“敲警钟” ——城中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今天是7月1日,是党的生日。我站在这里,很羞愧,很痛苦,也很悔……。我一直想做一个好的大夫,但在利益面前,从十几块几十块收到几万十几万,我失去了我的名誉、失去了自由,我对不起党对我的培养。”这是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在庭审陈述中所说的一段话,字字句句触动到在场旁听庭审的每一个人。
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庭促思、以庭促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7月1日上午,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场涉嫌受贿罪案件,省市各级单位党员干部共计200余人现场旁听,以“零距离”观摩开展“沉浸式”党纪教育。
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利用其担任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接受请托,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00万余元。该院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审判长严格依照程序规范开展庭审活动,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了发问,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保障了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本案经合议庭评议择期宣判。
庭审还原了被告人违纪违法的犯罪事实,再现了被告人突破自我的“底线”“红线”,最终步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通过“全景式”直击庭审过程,旁听人员深受触动,深刻感受到违纪违法所付出的惨痛代价,真正体验了一次看得见、摸得着、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课”,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有声地审判,无声地震撼。正如该案审判长在庭审中对被告人所说的“无论职务高低、无论功绩大小,利用职务谋取私利,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职务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公正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对于维护法治秩序、促进廉洁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城中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将审判资源合理有效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切实用好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法院力量。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2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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