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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举办2024年全市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培训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市司法局举办全市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新时代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持续推进京津冀立法协同。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以“如何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为题,为京津冀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队伍作专题辅导。

  突出思想领航,立足法治需求。培训课程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实际,校准法治工作“新标尺”。余凌云教授以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多角度、多层次诠释法治工作“精髓”,对地方立法的重点问题进行详细解析,特别是对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范围,面临的困境和走向进行深入阐释;结合智能网联、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等前沿领域研究成果,从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领域鲜活案例入手,充分阐明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路径”。培训内容丰富、鞭辟入里、引人入胜,为与会人员带来一场“法治盛宴”。

  三地同堂培训,深化立法协同。此次培训邀请北京市司法局和河北省司法厅参加,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开展授课,实现京津冀三地同堂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京津冀三地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队伍专业素养,搭建沟通“桥梁”,助力深化京津冀法治领域协作配合。三地将持续落实《京津冀行政立法区域合作协议》,以共同的立法需求为牵引,通过立法项目协同推进、重大立法项目联合攻关,立法经验成果交流共享,致力于在行政立法领域开展深入、务实、高效的区域合作,促进立法资源优势互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注重效果转化,服务发展大局。会议要求,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科学立法的根本遵循,通过立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开门立法广纳民意,持续拓展群众参与渠道,通过立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期待和诉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重点和新兴领域立法,体现天津特色,用法治推动“四个善作善成”;将备案审查作为立法监督的重要方式,确保不逾越上位法的“底线”“红线”,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力维护法制统一。三是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围绕生态保护、文旅融合、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不断拓宽协同立法领域,健全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深刻把握协同立法规律,持续推动京津冀协同立法走深走实。

  

  


原文链接:https://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407/t20240719_6679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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