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法院党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5日,东至县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东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意义重大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动摇。要自觉把司法为民贯穿司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厚植“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如我在访”的为民情怀,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小事”。持续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部署,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打好“徽动执行”执行攻坚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三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动摇。自觉对标全会要求,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改革思维,主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改革的切入点、着入点、融合点。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中心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更好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四要坚持强化队伍管理不动摇。要坚持用改革精神管党治院,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培育优秀年轻干部,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全面落实院庭长“阅核”和“四类案件”监管制度,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效能督查,深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切实管住人、管住案、治好院。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26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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