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发布,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西塞山区法院坚持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发挥府院联动合力,不断推动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有效发挥“关键少数”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头雁”效应。
凝聚理念
形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识
在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过程中,区法院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实质化解、根源化解、整体化解的理念在全区范围形成共识。各区直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断转变观念,积极出庭应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各区直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努力化解行政纠纷,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2021年至今,涉案区直机关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100%。
协同联动
建立行政应诉常态化联动协调机制
建立区法院与区政府常态化联动协调机制,有效挖掘、整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各种资源。2023年11月,区法院推动区政府出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确立区法院逐案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及正职出庭应诉建议书,并同步抄告区政府办,区政府对出庭应诉情况予以督促落实的协调机制。2023年12月,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衔接工作机制的方案》,明确区司法局督促被诉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又出声,就实质性解决争议发表意见;区法院定期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发挥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示范引领作用,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精准指引
出台全市首个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2024年4月,西塞山区法院被黄石中院确定为“黄石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改革试点单位;5月,区法院就该试点工作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并建议制定专项规定;7月,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区政府办印发《黄石市西塞山区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该规定开创了全市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建设先河,对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出庭应诉有关要求及制度保障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024年1-6月,涉案区直机关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率对比去年同期上升63.64%。
下一步,西塞山区法院将继续推动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正职负责人出庭发声成为常态,切实加强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彰显正职负责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责优势,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西塞山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99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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