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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兑现真金白银!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雷霆出击,对被执行人持续采取高压强制措施,以法理情交融的方式,高速、高效成功执结两起执行案件。

  一、善意执行促和解执行完毕暖人心

  

  

  武某向康某某借款10万元债务到期后,武某因无还款能力未能如约偿还欠款,康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武某偿还相应欠款。经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武某偿还康某某欠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武某亦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康某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进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及时将武某名下网络资产及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但实际控制的财产并不能足额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向武某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强调强制执行措施,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在被执行人表示因生活压力不能一次性清偿,希望分期履行之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申请人,耐心劝解,积极引导,最终双方成功达成和解协议。武某携带3.5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并承诺剩余案款将按期履行。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结案。

  二、倾心执行促兑现全款执行已到位

  

  “非常感谢法官耐心的工作,今天我收到剩余款项了,和被执行人丁某两清了。”7月22日,在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存款8000元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前往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8700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丁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深入了解案件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从细微处入手,讲法律,讲情理,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经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的反复劝导后,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表达要还款的意愿,7月22日上午将8000元存进法院案件专户后,积极筹措资金。下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和组织下,带着8700元现金带到法院,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将申请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生活影响,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03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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