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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一站式 运行一体化 解决一揽子 ——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持续加大行政复议助企惠企力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您把资料交给我们,现场就可以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近日,抚顺市行政复议联系点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某企业工作人员的疑问。抚顺市司法局依托市民营企业协会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全方位开展复议助企,不断拉近行政复议机关与企业的距离。

  
行政复议
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年初以来,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按照省司法厅有关部署,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要抓手,聚焦助企纾困减负,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办事一站式、运行一体化、解决一揽子”,完善行政复议便企惠企全链条工作机制,将涉企行政复议服务主动送上门。
“复议+释法” 促服判息诉
某企业因不服某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经调查,申请人确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复议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维持决定,并通过邮寄方式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及《行政复议后答疑告知书》送达申请人。
案后,申请人来电申请答疑,对本案的法律适用提出了疑问,办案人员对申请人的疑问进行了一一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申请人释法明理,经过两次答疑后,申请人消除了疑问,接受了处罚,没有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案结事了。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行政复议决定,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抚顺市司法局创立“复议后答疑”工作制度,以“复议+释法”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审理质效。
按照抚顺市《行政复议后答疑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后答疑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本机关认为等向当事人作进一步解释说明。行政复议审结后,《行政复议后答疑告知书》随《行政复议决定书》一起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后答疑时间、方式以及答疑内容,方便当事人申请答疑。自答疑工作实施以来应行政复议当事人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后答疑60余次,得到行政复议当事人认可。
复议后答疑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增强了群众运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意识,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即受、即办” 快审快结
近日,某商行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对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实行“即受、即办”快审快结。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和主渠道作用,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辽阳市行政复议机构本着自愿、合法、效率、中立、公益保护的原则,召开调解会,3名复议工作人员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均派员参加。在复议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有序、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自主表达意愿。
调解过程中,第三人详细解答了申请人的疑问,被申请人将处理决定适用的法定程序、结论依据的事实与法律规定、认定过程的具体思考向申请人一一阐明,使申请人充分了解到处理决定的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
最终,被申请人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周到热情的态度打开了申请人的心结,获得了申请人的理解,申请人当场撤回复议申请,并表态误会消除,以后将努力提升经营能力,以更好的口碑、更优的品质、更经济的价格参与市场竞争,本案终止。
辽阳市制定了《辽阳市司法局开展加强行政复议惠民利企调解工作方案》,持续擦亮平安辽阳建设底色,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制机制,坚持案前优先调解、案中能调尽调、案后跟踪处理,运用惠民利企、高效专业的复议机制积极化解行政纠纷,努力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现场勘察、督办案件
“原本来复议,只是想走个流程,是不抱希望的,没想到通过行政复议真的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感谢盘锦市司法局对案件公平审理,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拿到行政复议决定,某物流公司项目负责人鲁某这样对行政复议人员说道。
盘锦市某物流公司因没有修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被某局作出限期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决定并处罚款10万元。对此,该企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人员审理案件时发现,该企业建筑属于生产性的工业建筑,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
盘锦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嘉宁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赴辽东湾新区就某物流公司不服某局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现场核查,实地了解企业地上建筑现状,与案件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交流情况,现场组织案审人员、公职律师对案件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判。最终依据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某局对某物流公司的10万元行政处罚以及要求建设13300余平方米地下防空室的行政决定,为企业减少了20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而且,盘锦市司法局还安排律管科资深公职律师与企业对接,指导企业做好后续工作,用心用情关怀企业发展,使企业真正感受到温暖,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盘锦市加大行政复议助企纾困力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由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带队现场勘察、督办案件的工作模式,依法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多元联调” 化于萌芽
近日,葫芦岛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联动,有效化解一起行政争议。申请人李某与第三人经营店铺相邻,因顾客停车位问题积怨已久,李某将铲车停在第三人经营浴池门前并滞留长达数小时,影响顾客出入。公安部门调解无果后,对李某作出了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申请人李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葫芦岛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葫芦岛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详细了解案情,认为本案源于两家经营“占地”纠纷,通过解决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能够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在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本案以调解方式处理为最佳解决途径。
葫芦岛市司法局积极与葫芦岛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及作出处罚的基层公安部门开展联动,深入做好当事人民事纠纷的疏导劝解工作,促成了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争议和解。在双方和解的基础上,最终该复议案件行政机关主动撤回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取得了行政争议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使两家经营业户化解了矛盾,恢复了正常经营秩序。
葫芦岛市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积极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复议,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调解范围,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做到“能调尽调”“涉企必调”“多元联调”,将行政争议化于萌芽、止于诉前、止于访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同时,葫芦岛市制定《惠企助企利企措施二十条》,主动靠前向企业精准普法,营造惠企法治环境,为企业更好发展提供助力。
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回应申请人法律诉求,尽心尽责办理复议案件,扎实开展便民调解工作,以复议机构“办事一站式、运行一体化、解决一揽子”的行政复议惠民利企和解调解服务模式,圆满解决各类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效能,受到申请人好评。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tgzdt/202407311640029604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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