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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义勇之光 激扬浩然正气——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见义勇为者
常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举
日前
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表彰“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的决定
朝阳市喀左县十二德堡镇司法所
及羊角沟镇司法所职员
张岩
被授予“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走近他 重温那个故事

  
2018年7月1日,休假在家的张岩接到张某某电话:“村民李某砍伤其儿媳了。”张岩立刻前去了解情况。此刻,李某已砍伤另一名村民王某某。张岩见此情景,立刻夺下李某手中的斧子,李某被张岩按住后,情绪也平复了些。在等警方过程中,张岩与李某交谈得知,李某因家中贫困,觉得村里相亲都瞧不起他,思想趋向偏激的他先后砍死、砍伤3人。归案后,李某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张岩见义勇为事件被媒体关注,“当时害怕吗?”张岩说:“不害怕,当时啥也没想就冲上去了。”在采访中,张岩还表示,虽然自己已经退伍了,但自己心中守护百姓平安的责任心一直没有变。
张岩坦言:“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更是一名政法干警,我不上谁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的责任,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第一时间冲上去”。
2018年8月,喀左县人民政府授予张岩“喀左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11月,朝阳市人民政府授予张岩“朝阳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2024年,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张岩“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张岩之举
弘扬了社会正气、树立了模范标杆
让我们一起赞颂他的凡人义举
这是一个国家和人民
对勇敢正直善良最直白的表达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及法律工作者当以张岩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匡扶正义的英雄精神,学习他无私奉献、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在全力打造辽宁新时代“六地”,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辽沈战役”的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tgzdt/202408051035346915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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