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答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答卷
今年以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电力设施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具体实际,扎实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先后制定3部有特色、真管用的政府规章,为服务博州发展改革大局、回应民生关注热点,交出了立法工作的新时代“答卷”。
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进一步解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在各行业、领域因职责不清、分工不科学造成监管漏洞、法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博州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各部门责任,细化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遏制博州行政区域内产生的扬尘污染,该《办法》填补了博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空白,为推动绿色循环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始终坚持保障改善民生。为防止电力设施因违章施工、私拉乱接、种植高大树木等行为遭受破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博州率先在全疆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解决了当前涉及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过于笼统难以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的瓶颈,规定了政府及相关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职责,电力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关系协调,对强化全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
始终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解决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水土流失治理不到位及未批先建等问题,博州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土保持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责任、水土保持审批标准和水土保持信用体系建设及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力度,持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保障博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408/a8662a5788e5467397d0262ac7af7f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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