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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逃脱,你能不能逃脱?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罗某等7人在被告某公司经营的密室逃脱游戏俱乐部游玩。当日18时,在进行到游戏倒数第二个关卡时,罗某通过软梯在由二楼地板上的洞口下至一楼时,不慎从软梯上跌落,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继承人将被告某公司诉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合计90余万元。

  

  法院审理

  庭审中,法官通过双方证据及证人证言,反复观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最终确定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系原应起到扶手作用的安全绳未能按预先设定垂至一楼,而盘旋堆放至二楼。罗某在下软梯时,抓住该绳子的底部,失足坠落时,安全绳与其一并从高约两米的软梯上坠下,未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

  该游戏环节中设置的软梯及安全绳均可晃动,中间无固定装置。该项目对于成年人而言,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危险性。而在罗某等人进场前,被告某公司未提前告知罗某等人游戏过程中可能存在高风险环节,未说明和演示安全绳和软梯的正确使用方法,未能保证其设置的安全绳可以正常发挥作用,亦未在高风险环节地点设置软垫、泡沫等防护设施,遂致使罗某从软梯中跌落,不治身亡。

  罗某作为成年人,虽有一定风险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但该游戏环节本身设置不合理以及被告某公司未尽到告知、说明、演示、防护的安全保障义务,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结合双方过错程度,最终认定被告某公司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向原告支付罗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67万元。

  

  法 官 说 法

  因密室逃脱游戏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时有发生。作为以惊险、刺激为主要游玩体验感的新型游戏,广大民众在选择密室逃脱体验馆和游戏主题时,不要盲目跟风,务必选择资质齐全、安全提示详细的正规商家,看清相关介绍、安全提示,查看店家的道具设施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疏散路线、求救方式等,充分评估综合状况后参加游戏。

  同时对于经营者而言,密室逃脱行业更应在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确保游戏环节设置的合理性,为游戏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就游戏中可能用到的防护、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向游戏者进行说明,在相关地点设置泡沫、海绵等用于缓冲的防护设施。游戏场所内应常备急救用品,保证室内消防、急救通道畅通,做好风险预案,切不可以增强游戏体验感为由,漠视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7/id/7427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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