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法律援助进校园 深植厚法护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青海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司法部“法援护苗”行动相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迅速掀起“未爱守心 共护成长 法律援助进校园”宣传活动热潮。
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工作推进有力有效。统筹谋划实施。与省法院、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未爱守心 共护成长 法律援助进校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启动。面向社会发起公益活动,募集慈善资金,购买法治教育图书、运动器材和书包等。全面有序铺开。组建未成年法律服务团,确保每场进校园活动服务团人数不少于3人,活动时间不少于90分钟。
多措并举、齐头并进,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开展线上宣传。省司法厅充分发挥“12348”青海法网抖音直播作用,通过“线上宣讲+现场解答”的方式,把未成年人法治宣传送到“掌心里”;海西州充分利用“12348”海西法网、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等,推送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典型案例、法律常识等。抓牢线下普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及法律服务团作用,重点抓好经常性、专题性、针对性、体验性教育,利用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主题班会,通过观看视频、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向广大青少年讲解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等社会热点问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创新宣传方式。海东市聘任了一批对法律感兴趣、表达能力强的学生作为“小小法治宣传员”进行“岗前培训”,共同开展此次活动。海西州开展以“相约法治夜市·我在烟火海西等你”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海北州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模拟宪法宣誓、模拟情景剧等活动,组织青少年旁听庭审,观摩看守所、戒毒所。海南州利用学校晚自习时间组织律师深入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果洛州在班玛县藏文中学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沉浸式”的体验让同学们感受法的庄严与魅力。黄南州打造以学校为主,派出所、司法所为辅,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律明白人等N股力量联合的“1+2+N”宣传阵地。
畅通渠道,优化服务,援助工作有质有量。畅通申请渠道。全省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开设“绿灯”,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门槛”。各市州司法局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实现未成年人刑事辩护覆盖率100%。强化服务质效。在法律援助工作站醒目位置公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12348”青海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实现法律服务“店小二”式“7×24”全时空在线服务。积极跟踪督导。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定期对全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查,把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08/t20240820_122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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