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市司法局坚决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传达学习,组织观看新闻发布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强化组织推动,在学深悟透上聚力用劲,切实突出重点带动学、全员普遍学、宣讲广泛学、宣传促进学,并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亟需、人民群众急盼的立法项目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切实以高质量立法引领规范高质量发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以维护法治统一为宗旨,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线,不断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为我市顺利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任务提供法治保障。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加强立法项目的沟通协调,积极听取北京、河北两地的意见建议,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和法律审核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将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工作机制纳入条文规定。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抓好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谋划落实,推进完善法治建设制度设计,做深做实法治督察。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我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制度,全面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积极推动行刑衔接进一步高效化、科学化、精准化。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裁决制度,推动各有关行政裁决机关依法做好行政裁决工作。
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积极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拓展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职能延伸成果,巩固强化强制隔离戒毒的“主体”功能,完善优化戒毒康复、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两翼”功能,拓展参与社区矫正的“辅助”功能,逐步实现戒毒措施全参与、基层街镇(司法所)全覆盖,健全具有天津特色的“一体两翼一辅”新发展格局。规范戒毒收治工作,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做优禁毒普法宣传,建好用好禁毒普法宣传教育基地。
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
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完善律师行为诚信记录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业执业行为监管和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天津仲裁委员会与国际知名海事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在人员交流、仲裁员互荐、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领域,打造一批行业认可、群众信赖的调解品牌。全面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组织集中宣传和调研评估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落实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针对外资外贸企业跨境经营等领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围绕企业“走出去”需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跨境经营风险,努力为我市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我国北方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高效到位的法律服务。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组织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新兴领域,加大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着力打造治理样板,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高质量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大力做好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408/t20240823_6705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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