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访谈 | 魏显光: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如何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日前,辽宁政法全媒体工作室专访了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显光。
魏显光: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省司法厅党组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各市司法局长座谈会,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全会精神迅速在全系统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及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制度机制落地落实。
二是以法治领域改革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好“一个统抓”职能,推动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探索东北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深化法治政府领域改革,以政府机构职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制度机制改革为抓手,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推动深化司法领域改革,着力破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审判权监督管理、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堵点难题,全面提升司法质效。推动深化法治社会建设领域改革,抓实抓深抓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信访工作法治化、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三是以高水平法治促进高质量发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推进法治环境持续改善,全面落实“1+1+5”工作部署,建设高水平法治辽宁,以法治之力助推辽宁营商环境从发生“重大转变”向实现“根本性转变”跃升,努力让法治成为全面振兴的坚实保障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擦亮法治辽宁金字招牌。深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整治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招商引资承诺及奖励扶持政策不兑现等突出问题,推动政府守信践诺。深化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工作,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快建立高水平法治辽宁建设指标体系及核心数据库,使法治建设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估、可对比、可预测。
四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推动省市县三级同步完成好998个办实事项目,着力解决一批涉及城管执法、物业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包保重点法治项目,切实推动110个具体民生法治问题得到破解,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tgzdt/202408231738369928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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