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娄星: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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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8月7日上午,娄星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暨警示教育活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小阳涉嫌受贿罪一案。娄底市人大、娄底市税务局、娄星区纪委监委等市区两级单位2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小阳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有序开展、流程规范,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周小阳走向工作岗位后,如何利用职务之便,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在金钱面前迷失自我,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依照法定程序,法庭充分听取双方对指控犯罪事实等方面的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依法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案件庭审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是一场“沉浸式”的警示教育课,通过此次活动,切身感受到职务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警示教育效果直观、深受震撼。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2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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