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新区法院尹家法庭:社区法庭当场化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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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尹家人民法庭庭长朱闯、法官助理张帆在社区法庭对一起承揽合同纠纷进行了调解,部分企业和商户代表进行了旁听。
原告为沈阳某家居博览中心商户,被告杨某在原告处购买门窗,安装过程中原告将屋门装反,拆后重装便在门框上留下孔洞影响美观,同时被告认为门窗安装颜色与之前商定的并不相符,双方对此存在争议,被告杨某不同意支付尾款,原告遂向法院起诉。
朱闯认真梳理案情,聚焦双方矛盾争议点,耐心倾听双方想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沟通协调。在调解中,得知双方当事人曾是同村村民,并且曾有过生意往来,便以双方情谊为突破口,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三轮调解,最终双方打开心结,签订了调解协议,二人多年的朋友关系得到了修复……企业和商户代表通过旁听调解增进了对法律程序理解与认知,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5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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