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让我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
2020年2月,张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认识,不久便同居生活,2020年12月生育女儿张小某,2021年2月,双方因矛盾分居生活。2021年3月,张某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随李某共同生活,张某每月承担女儿抚养费1500元。
案情看似简单。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法官高林芳认真阅卷后,立即联系被告李某,准备进一步了解案情,争取做好调解工作。不料李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几经周折,高林芳联系到李某的嫂子,并让其转告李某,法院找她先了解情况,一定会公正处理这起案件,请她不要有思想顾虑。次日,李某终于在嫂子的陪同下来到法庭。李某一见面就向高林芳吐苦水:“我不敢露面,张某一见到我,就会把女儿扔给我,甩手不管。”李某抹了一把眼泪接着说,“我不是不管女儿,只是我女儿经医院检查确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的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如果要抚养女儿我就不能上班,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更没钱给女儿治病。”已为人母的高林芳感同身受,非常理解李某的困难和无助,她拉着李某的手宽慰说:“你不要难过,你女儿治病的事情,我帮你咨询下政府有关部门。你先回家等法庭通知,我这边也做一下男方的思想工作。”
李某离开法庭不久,原告张某的父亲老张突然抱着三个月大的孙女来到法庭,高声叫嚷:“我得了口腔癌,马上要去上海治疗,你们法院必须把小孩判给女方,不然我今天就把小孩放在法庭不管了!”高林芳快步上前,把老张领到办公室坐下。高林芳给他递上一杯水,轻声安抚道:“大叔,家里有困难,我们大家一起想办法,可别拿小孩撒气,小孩是无辜的呀!有什么矛盾,咱坐下慢慢说,总有办法解决的。”老张情绪渐渐平复下来,长叹了一口气说:“我得口腔癌好几年了,这些年花了不少钱,现在已经欠下不少债。我老伴平时要照顾我,我儿子要是在家带娃,那我们这么一大家子就没有收入了,也没钱养啊。”通过高林芳好言相劝,老张带着孙女回家去了。
高林芳坐在办公室里犯了难,眼前不断浮现的是女娃楚楚可怜的模样、李某无助的神情、老张愤怒的样子。
高林芳决定到妇联、卫生、医保、民政部门了解情况,看看能否给两个困难家庭申请相关补助政策。经过走访咨询,她了解到婴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参加医疗保险后,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父母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高林芳把这些政策告知了张某和李某,并协助他们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帮助李某成功申请了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
高林芳组织张某和李某进行调解。她耐心地疏导李某:“困难只是暂时的,办法总比困难多。现在基本保障有了,小孩治病以后也不用担心。要树立起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承担起做母亲的责任。以后生活上有什么困难也可以直接来找我,我们一起想办法。”高林芳又对张某说:“男子汉大丈夫,要有责任心。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对自己的孩子怎么能撒手不管呢?”经过高林芳的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李某同意女儿由其抚养,张某同意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考虑到李某抚养女儿,无暇出去打工。高林芳多方协调,终于找到一家纺织企业,给李某安排了一份来料代加工的工作,不用到工厂上班,在家加工袜子、手套、口罩等小商品,工资按件计算,工作时间自己灵活掌握。李某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孩子,每月一般可以拿到三四千元工资。
2022年年底,高林芳到李某家回访。李某抱着女儿,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她拉着高林芳的手激动地说:“高法官,您是我的大恩人呀!您让我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让我收获了与女儿相守的天伦之乐。你看,我的女儿多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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