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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调解 高效化解遗产继承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因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城中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主动上门调解,成功化解纠纷,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

  

  2019年,被继承人因病去世,留有一套房产和一辆车。原告李某与被继承人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为原告王某某,被告王某一、被告王某二系被继承人的父母,其四人均为被继承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房产由原告王某某继承,车辆由原告李某继承,但因原、被告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金锋仔细翻阅案件卷宗,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的意见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联系被告时,得知被告王某一已有八十九岁高龄,因身体原因已卧病在床多年、行动不便,不能到法院参与调解。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法官决定上门开展调解。

  

  在当事人家中,法官向当事人讲述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等方面多角度进行疏导,引导双方稳定情绪,理性处理继承遗产分割纠纷问题。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被告二人同意放弃对遗产的继承,由原告方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圆满解决。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城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13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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