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撞受损,租房费用谁来赔偿?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高效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认定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对遭受撞击房屋居民临时安置房租费用承担赔偿责任,既体现了司法公正,又确立了积极的社会法治标杆。
2022年4月,被告方某驾驶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某道路行驶撞上原告钟某家所属房屋,造成钟某家所属房屋及该车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方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方某所驾驶的涉案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钟某家所属房屋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经鉴定机构根据维修加固设计方案评估,需修复费用16万余元。钟某因无法就赔偿款项与保险公司及方某达成一致,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方某及保险公司向其支付赔偿款含房屋租赁费、搬家费、清洁费等共计22万余元。
诉讼中,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其只承担本案的直接损失,房屋租赁费等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钟某家所属房屋系涉案货车所撞,出于人身安全考虑,钟某另行租赁房屋居住合乎情理,房屋租赁费用、搬家费等亦是必然发生,该费用系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钟某主张的房屋租赁费用等相关损失的诉讼请求,该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示:安全无小事,驾驶员朋友们出行前须周密规划行程及路线,特殊气象条件下,如雨、雪、雾,必须减速行驶,确保安全车距。严格遵守速度限制,杜绝超速行为。驾驶时需全神贯注路况,禁用手机,避免交谈。恶劣天气下尤需谨慎驾驶,维持稳定车速,注重礼让,提前应对路况,防止急转急刹。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0973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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