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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法院公告 让这套被执行房屋意外“走红”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官你好,请问法院正在拍卖的这个房子到底能不能买啊?”一名女士在电话中焦急地询问。沙坪坝法院执行法官游华平接到电话后感到很是疑惑,印象中,这名女士咨询的这套被执行房屋是清水房,被执行人也十分配合。

  游法官仔细询问来电人员,才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来电咨询的这位女士看中了法院正在淘宝网平台拍卖的一套房屋。女士是该房屋所在小区的业主,对房屋各方面都比较满意,多次实地查看,并将这套房屋放入了自己的“购物车”。第一次拍卖时,女士斟酌价格后未“出手”,房屋流拍。第二次拍卖公告出来后,女士对起拍价很满意,又去实地查看房屋。没想到这时只见房屋门上、墙上贴满了威胁标语,房屋门锁也被破坏。女士看到这个情况,打起了退堂鼓。于是,向法官打来电话询问。

  法官了解情况后十分重视,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代理人表示,也接到了被执行人的电话,确认了上述阻挠拍卖的情况,但小区楼道没有监控,小区物业公司和同楼层业主均不知是何人所为。推测应该是案外人想要低价竞买,故意通过张贴威胁标语的“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吓退其他意向购买人。

  考虑到情况紧急,法官立即制作公告,当天到现场进行了张贴。同时,现上进行了补充公告,并要求拍卖机构及时通知所有意向购买人,提醒大家不要受“场外因素”的影响,法院将依法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拍卖正式开始后,法官没想到这份公告却让这套房屋意外“走红”,合适的价格和法院公告的“场外加持”,这套房屋从第一次拍卖时的无人问津到第二次拍卖时的竞争激烈,最终经过17人竞拍、105次加价,最终溢价39.00%,房屋以94万元的金额被拍下,比第一次拍卖起拍价还高出10万元。

  法官提醒

  在法院司法评估、拍卖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对房屋进行破坏、占有或有其他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张贴威胁标语、破坏房屋门锁的行为均系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将可能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68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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