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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6号)要求,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推荐,并报经“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阳朔县人民法院为“全国模范法院”正式推荐对象,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盘桂淑同志、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唐月琴同志为“全国模范法官”正式推荐对象。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现将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9月18日至9月24日)。

  一、全国模范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

  唐月琴(女)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

  盘桂淑(女,瑶族)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公示期间,若对以上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24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电话:0771-5788801

  传真电话:0771-5788705

   电子邮箱:xjc2876243@sina.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模范法院

  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59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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