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法院“上门”调解促和谐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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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桥法院法官“上门”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好友,被告以做生意、看病等理由向原告借款,但资金周转困难,一时难以还款。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因疾病导致身体致残,行动不便,到庭参加庭审比较困难。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庭审,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里开庭。
庭审过程中,法官分别听取双方意见,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和说理,双方就本案矛盾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至此,相识多年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53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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