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又绿“希望田”
“江法官,你看现在村委会这130多亩田地都已种上了,大伙都说,这荒地种上了,收入增加,日子就更有盼头了!”村委会干部小刘笑容满面地领着我走在田间小路上,滔滔不绝地向我介绍着旁边这块田地的变化。
说到这起案件,那还得从9年前说起。黄某从小生长在水西村,常年在外经商却从未停止过对故乡的思念。在积累到一定资金后,他最先想到的便是回村里投资。机缘巧合下,得知水西村有100多亩土地待租,他便决定承包下来做生态旅游开发,让家乡的父老乡亲也能增加经济收入。为表支持,水西村委会以低价将土地出租给黄某。
然而,由于本打算与黄某合作的第三方投资没有到位,项目不得不叫停,自此以后再无动静,这片曾经的“希望田”也成了“撂荒地”,一荒就是9个年头。2022年,为促进农业发展、守护种业安全,县里决定进行土地整治,盘活荒地,带动村民增收。黄某承租的这块田地恰好位于水西村计划改造的高标准农田中间,如果收不回来,边上的土地也没法改造,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黄某一接到电话就立刻挂断,村里亲戚也做不通他的工作,不交流、不听劝,也不解除合同,继续由着这么大片地荒废下去,误了农时影响村民制种,这不耽误大事吗?”在第4次寻人无果后,水西村村委无奈之下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经过努力,我联系上了黄某,在聊天过程中,知晓了他拒绝沟通的原因:黄某对家乡是有感情的,一直以来也没有放弃过寻找第三方投资,他的心结就在于“土地承包年限还没到,凭什么说解除就解除。”
黄某的话,让我看到了希望。水西村是双方的情感纽带,更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在我多次劝说下,黄某终于同意回到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看一看,与乡亲们聊一聊。
一开始,事情不是想象中那般进展顺利。第一次面对面调解,双方针锋相对,剑拔弩张,黄某指责村里不厚道,租期未满就想违约,还不打算弥补他前期平整土地投入的资金,令人寒心。“合同里本就约定因建设需要征用土地合同应当终止,况且你投入了多少资金村里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若能拿出相关凭证,我们肯定照价补偿,要是想趁机‘挖块肉’,可就找错地方了。”村干部说。调解一时间陷入僵局。
看来要想化干戈为玉帛,还得到实地一探究竟。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我对撂荒地进行了仔细勘察,也独自到村民家中“唠家常”,了解案件背后的情况,通过走访逐渐在心里有了底。原来,黄某在前期确实有一定投入,但远没有达到他所提出的补偿数额,且合同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但他在平整土地后将沙石售卖,已违反合同约定,该笔收入亦能补偿其绝大部分投入。
正当我返回撂荒地想再了解一些情况时,意外地遇到了正站在荒地上发呆的黄某。看到我走来,他和我聊起了童年旧事。他说,小时候他在这片田里割稻、打稻、挑稻,有时候干累了就会偷偷跑到河边去打水仗。或许是温馨的回忆唤醒了他的乡情,调解出现了转机。
我当即联系司法所,将村干部与黄某召集到一起:“你们的初衷都是为了村子能发展得更好些,乡亲们日子过得更红火些,现在赌着一口气僵持不下,岂不是事与愿违?”看着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我趁机提议,“解除合同毕竟是大事,咱们坐下来好好商量。”
经过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情理相融的多次疏导、真心实意地换位思考,黄某解开了心结,同意解除合同。村干部也表示愿意对黄某进行一定补偿,支付相应投资费用。双方最终就解除合同及补偿损失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我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今年,这片曾让村民疑虑重重的百亩荒地已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变成了一条充满希望的“致富路”。
一纸判决也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在立案庭工作6年,我努力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态度走进当事人心里,用当事人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当事人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当事人接受的方法说理论证,让当事人既减轻了讼累又解开了心结。
(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法官 江元晖 口述)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33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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