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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永定法院审结一起盗窃“老物件”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文物犯罪案件,黄某某等三人到土楼盗窃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

  世遗土楼有几百至上千年的历史,仍保留一些老一辈传下来的看似不起眼的“古董”,实际上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价值,这让黄某某、赖某某、卢某某三人很心动,便商议要去周边的土楼“转转”,“找找”土楼有价值的“老物件”。

  2023年6月16日半夜,三人骑着摩托车来到堂堡镇华祝楼里,上到二楼后分别用螺丝刀撬开房间进入各个房间盗窃,共盗窃两蛇皮袋物件。三人将两蛇皮袋物件放在一楼门口时,被住在老楼里的许大娘发现后弃物逃跑。

  第一次入户盗窃被发现,未能让三人熄灭了“收藏”文物决心,2023年7月18日晚上,三人又骑摩托车来到广东省梅州市某乡镇,先后翻墙进入张海故居(承美楼)、志成楼、棣华楼搜刮文物、钱财。19日凌晨,被告人黄某某、赖某某、卢某某三人将盗窃来的三袋东西搬运时,被事先得到线索的公安民警发现,三人扔下盗窃物品后逃跑。

  经公安民警现场清点,三人盗窃的蛇皮袋中装有文物、其他物品及现金。经鉴定评估,58件属一般文物,7件属文物标本,非文物12件。其中,文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60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赖某某、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他人财物价值6947.01元及其它财物,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三人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及犯罪前科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黄某某等三人一年十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64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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